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3年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移址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桦发改审批〔2023〕78号
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2023年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移址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建成后将改善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学校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奠定坚实基础。经研究,原则同意2023年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移址改造,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3年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移址改造。
(项目代码:2308-220282-04-05-5022059)。
二、项目法人单位
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
三、建设地点
桦甸市第七中学原校址。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改造总建筑面积7183㎡。主要改造3栋建筑,其中:1栋主教学楼,4层,建筑面积4087㎡;1栋东教学楼,3层,建筑面积1696㎡;1栋综合楼,3层,建筑面积1400㎡。对拟改造3栋建筑物进行外墙、内墙、顶棚,对室内给排水、消防给水、室内消防电气进行改造,同时对综合楼室内供暖改造。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75.61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