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交通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3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桦甸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九项制度》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桦甸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工作打算。年报在桦甸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桦甸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桦甸市渤海大街50号,邮编:132400,联系电话:0432-66223342,传真:0432-66223342, 邮箱hdsjtjbgs@163.com。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吕新江为组长,副局长付玉宝、尹崇山,副书记师月珠、地方海事处处长刘艳山为副组长,张英杰、朱培榕、李克强、马洪军、苗沛臣为成员,张艳欣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形成了广泛参与、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督促重点任务落实,通过印发文件、组织培训、下发通报,明确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方案,加强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二是强化工作举措。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工程建设、交通行业管理等方面信息,力争做到数量提高、填报规范、内容全面,按要求及时更新并公开;集中组织各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不断完善相应制度,强化组织管理,创新保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切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推进。2015年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桦甸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关切
一是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增进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新制作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明确公开属性,并按照《条例》法定的公开时限,所有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此外,认真做好市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公示、发布工作。对涉及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在政务信息网站进行至少为期一周的公示,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完善舆情收集、反馈回应机制,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等交流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2015年,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22条次,接收和处理网民留言79件。 (四)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为方便公众,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并做到专人负责、全程督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5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5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79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5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人。
(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8次。
(六)举办各类培训班5次。
(七)接受培训人员38人。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201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桦甸市交通运输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1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79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7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7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8 |
单位负责人:付玉宝 审核人: 张英杰 填报人: 张艳欣
联系电话:66223342 填报日期: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