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号委员建议的答复
吕端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桦甸至八道河子镇通公交”的建议收悉,建议非常好,这也是当前道路客运行业升级转型的发展方向。但就我市乃至全省的实际情况看,发展难度是相当大的,既要求满足百姓的需求,又要平衡现有客运经营者之间的利益矛盾,是这项工作始终无法有效开展的主要原因。我市道路客运的行政村和自然屯通车率在全省是名列前茅的,目前应进一步破解的难题,正是您所提的镇村客运公交化问题。
当前八道河子镇域客运自然情况:桦甸市公路客运有限公司每天经由八道河子的桦甸-吉林普客班车有10个班次,吉林市吉隆客运有限公司吉林-桦甸普客有23个班次途径八道河子。此外,每天途径八道河子的农村客运普客还有桦甸-烟筒山、桦甸-双阳、桦甸-双杨树、桦甸-腰扁枣胡子、桦甸-四合等客车。镇内短途有八道-双杨树、西样沟-一面城-八道、八道-内拓、扁枣胡-八道班车。目前的普客车辆完全能够满足八道、榆木的百姓出行条件。
而乡镇通公交,最大的难点就是平衡现有客运经营者的利益分配问题。就目前情况看,别说组建发展公交车,即使是现有的客运车辆因路况等原因临时借道通行或增加几个座位、增加一趟班次,相互之间寸步不让,相互谩骂大打出手,极易造成经营者之间矛盾加大或上访,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实际工作中,我局也在积极调研和运作此项工作。条件成熟的金沙乡已经发展了21台13+1座面包车,实现了镇域公交化模式运输。对于其他乡镇,因线路交叉频繁、村屯分布广泛、经营成份复杂等原因,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尚需一段时间,而且运作的方式只能有两种:一是以龙头客运企业为依托,全面收购、整合某乡镇的现有客运资源,然后重新布局和改造;二是组织现有客运经营者,联合成立某乡镇客运公交公司,将整合改造的车辆后的经济收益用于自身流失客流的补贴。
现八道的“跑线车”、电三轮车通过长期打压以后,经营者“经验”越来越丰富,“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尤其是电话约车更是无法控制,加之他们对我局执法人员体貌特征、稽查方式等手段了如指掌,所以每查扣一台“黑车”都相当的困难,我局将在加大自身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制定整治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建议由公安机关介入,通过秘密拍摄、电话监听、突击约谈等方式收集证据,查清从业者的基本情况,然后根据涉案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相关规定,以“非法经营”立案侦查。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达到一次惩戒、痛至终身的目的。建议如能被至政府采纳,不但“跑线车”、电动三轮车能得到彻底根治,更能有效避免多部门联动造成资源浪费和行动后继续反弹的恶性循环。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述思路进一步推动镇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争取早日使百姓享受到客运改革的红利,更能从根本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使百姓和乡镇干部能更方便快捷的出行。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立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建公吉乡红旗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该项目已由公吉乡人民政府申请列入2020年市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计划,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计划年内完成。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臧淑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改建孙王线大酱缸社至怀南村段水泥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该项目已由公吉乡人民政府申请列入2020年市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计划,计划年内完成。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实现农村公路“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的目标。按照《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要求,我市正在探索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目前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已经达到100%,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除市转移支付资金外,其他如农业、财政、移民、国土等部门对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投入。乡、镇、街所属的工矿企业也对自己经常出行的农村公路拿出一定资金进行日常养护,同时我市也正在探索、研究以出让农村公路冠名权等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方式、方法。我局2020年拟定了《桦甸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桦甸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等相关文件,提出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建立可持续增长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切实改变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现状。以上文件待市政府常务会予以通过即可实施。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孙玉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苏密沟枫雪谷旅游线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该项目已由桦郊乡人民政府申请列入2020年市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计划,计划年内完成。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田永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维修金沙镇平和村平和新区至富太河方向部分路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该项目已由金沙镇人民政府申请列入2020年市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计划,计划年内完成。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次会议第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相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维护、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实现农村公路“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的目标。按照《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要求,我市正在探索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目前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已经达到100%,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除市转移支付资金外,其他如农业、财政、移民、国土等部门对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投入。乡、镇、街所属的工矿企业也对自己经常出行的农村公路拿出一定资金进行日常养护,同时我市也正在探索、研究以出让农村公路冠名权等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方式、方法。我局2020年拟定了《桦甸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桦甸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等相关文件,提出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建立可持续增长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切实改变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现状。以上文件待市政府常务会予以通过即可实施。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委员建议的答复
焦云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区公交车冬季扶手不再透心凉”的建议收悉,建议非常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公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市公交车服务确实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您的建议非常好,对我市的城市形象建设和服务广大市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与公交公司沟通,已达成共识给公交车扶手装上“防寒套”,让市民暖手、暖心。
另外,针对公交车的服务质量问题,我局将严格依照《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经营行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采取坚决措施,组织执法力量,开展治理整顿活动:一是定期对运营车辆技术性能、运营标识、经营证照、车辆外观、车内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健全投诉举报接待和受理制度,逐案严肃处理,做好记录,归档存查,及时反馈并报主管机构备案;实施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开展“文明车厢”、“文明驾驶员”等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实行奖励、扶持政策,提升文明形象;积极推进科技化监控、管理进程,不断提高车辆管理、运营服务科技含量。二是严格检查经营行为情况,公交车驾驶员着装、仪表是否整洁规范,用语是否文明,服务态度是否和蔼,车辆外观和车内卫生是否完整清洁,车辆座套清洗更换是否及时,驾驶员运营中是否存在吸烟、接听玩手机、口出脏话、驾车唠嗑等问题,是否存在拒绝执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人员乘车问题,是否存在对乘车老人不管不顾、停车不稳即开关车门等问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张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我市出租车管理,实现文明出租车队伍形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出租车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本次会议上,对出租车司机开车打电话、用对讲机时使用不文明用语、夏季着装不文明、行使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问题,提出了强化相关措施、加强教育培训等工作提案。交通运输局党组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并层层落实了办理责任。
虽然以往工作中我们每个季度都对出租车从业人员定期进行一次职业道德和安全行车教育,也在经营企业和行业管理机构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出租车内也设置了专供乘客监督的“服务监督卡”,日常工作中也通过流动稽查、严格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等措施,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但由于很多路面运行当中的违章行为不是我局监管职责范围,加之出租车从业人员成份过于复杂、经营方式过于分散、 门槛过于宽松、部分不良行为又缺乏行政处罚和管理依据、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也不够密切等原因,导致行业文明建设始终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依照《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和《桦甸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经营行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出租车行业进行专项治理整顿:一方面是全面完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制。主要是监督、指导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经营服务、教育培训、投诉处理、质量信誉考核、优质服务竞赛等相关制度和措施。定期组织管理人员、驾驶员进行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技能、行业服务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定期对运营车辆技术性能、运营标识、经营证照、车辆外观、车内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健全投诉举报接待和受理制度,逐案严肃处理,做好记录,归档存查,及时反馈并报主管机构备案;实施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开展“文明的哥”、“雷锋车”等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积极推进科技化监控、管理进程,不断提高车辆管理、运营服务科技含量;另一方面是全面规范出租车行业经营行为。一是严格检查从业资质情况。主要检查从业人员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上岗证等是否齐全有效;二是严格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出租车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维护检测,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车辆结构和车辆设备、设施情况;三是严格检查运营标志情况。出租车是否张贴审验标志、运价标签,是否安装和按规定使用LED出租标志灯,计价器是否检验合格并按规定使用,《服务监督卡》是否与驾驶员本人相符并在指定位置安装,车内是否乱贴乱挂装饰品;四是严格检查经营行为情况。出租车驾驶员着装、仪表是否整洁规范,用语是否文明,服务态度是否和蔼,车辆外观和车内卫生是否完整清洁,车辆座套清洗更换是否及时,驾驶员运营中是否存在吸烟、接听玩手机和对讲机、口出脏话、驾车唠嗑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问题,是否存在拒载、甩客、春节等假日高抬运价、随意调头、随意停车、抢道占道经营等行为。
总之,我局将在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强化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多渠道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局面,确保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葛巨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加快公吉乡孙王线等公路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提案中提到的孙王线已由公吉乡人民政府申请列入2020年市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计划,计划年内完成。同时我局将积极协助公吉乡人民政府完成公吉乡街道至张家油坊项目改造规划并上报市政府,待项目资金计划落实后实施。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窦建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水毁路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实地踏查,该路线属于村道,长0.89公里,已经由永吉街道榆树村委会组织进行了维修。其中0.69公里重新铺筑了沥青混凝土路面,剩余0.2公里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修补,现在可以正常通行。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韩向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桦甸-吉林7座(9座)客运班车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所提出增加桦甸-吉林7座(9座)客运班车的建议提案,是符合国家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和发展网约车、顺风车精神的,发展小型客车实行循环滚动发车或实行门对门预约定制服务,确实是改善市民出行、压制“黑车”非法运营空间的很好途径。但综合我省、吉林市,尤其是全省县级城市的实际情况,我市增开桦甸-吉林7座(9座)客运班车的条件还不成熟,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我市与吉林市对发的客运班车共有50辆,其中一半是吉林市吉隆股份有限公司的,他们的车辆比较老旧,而我市公路客运有限公司的车辆为新更新三年半以内的中型以上高级客车。我们为了兼顾有特殊需要直达乘客和榆木、八道乡镇农民出行的需求,将27台发往吉林市的客运班车中16台申请变更为直达班车。而10点45分之后发往吉林市的客车全部为吉隆股份有限公司返程车辆,他们的运行方式没有申请变更,许可机关是吉林市运输管理处,我市无管辖权。如果桦甸现增开桦甸-吉林7座(9座)客运班车必然冲击我市客运班车市场,引发整个道路运输企业动荡不安(包括吉隆公司),引发承包经营者的社会矛盾。
二是国家鼓励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和发展网约车、顺风车,主要是为了缓解“大中城市”巡游车数量相对不足,满足个性化出行需求,促进互联网融合发展等目的。作为县级城市,上述矛盾并不突出,我局意见是暂缓开展该项业务。如果向您说的确有客源需求,将以鼓励出租车公司发展网络预约平台,利用巡游出租车来满足特殊需求。这样,既可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又可回避各种相关矛盾。
三是我省所有县级城市虽然有个别县市发展您提到的运营模式,经了解由于乘坐成本高、实载率低等原因造成企业和经营者亏损经营。
对于您的提案,下一步工作我局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我市实际情况综合予以考虑。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马文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进一步加强乡村道路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提案中提到的桦南至九星林场段属于乡道孙王线,已由公吉乡人民政府申请列入2020年市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计划,计划年内完成。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魏晶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榆木桥子中心校校门前排水及修复公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安排农村公路管理所与八道河子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踏查后,委托设计部门对该路段病害、排水等进行全面勘测设计,并出具施工设计及预算。拟使用省农村公路奖补资金进行改造维修。目前已将实施计划报送市政府。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丁福臣、葛璠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改进市内公交汽车运营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公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有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城市公交车运行时间、运行间隔时间长、高峰时加密运行班次、增设公交站点、按站点上下旅客、按线路区分车身颜色等问题提出了相关改进意见,交通运输局党组非常重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了研究和落实。
一、运行时间等日常监管问题。我市取缔三四轮电动车以后,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对公交车的服务需求也越来越高。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也随之对公交车的运行时间和车辆间隔进行了调整,在城区公交线路全部实行“大循环”的基础上,每条线路增加一台车辆,将运行间隔由原来的8分钟左右缩短至6分钟左右,均衡考虑市民出行和司乘人员已满12小时工作负荷以及公交驾驶员短缺等因素,一次性将公交首末发车时间由原来的夏季(5月1日至10月31日)早6:20至晚5:20、冬季(11月1日至4月30日)早6:40至晚5:00统一调整为现在的早6:00至晚6:00,经过不间断的规范和管理,城市公交的服务质量已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目前仍存在下午5点以后个别路段无车可乘和车辆间隔时间过长等问题,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受承包经营体制所限和利益驱动影响,个别经营者故意压班压点或提前收车;二是个别路段交通不畅导致运行速度下降,导致末班车超时所以提前收车;三是个别公交车有掉班现象。
二、公交车的服务质量问题。我局将严格依照《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经营行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采取坚决措施,组织执法力量,从两个方面全面开展治理整顿活动: 一方面是全面完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制。主要是监督、指导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经营服务、教育培训、投诉处理、质量信誉考核、优质服务竞赛等相关制度和措施。定期组织管理人员、驾驶员进行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技能、行业服务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定期对运营车辆技术性能、运营标识、经营证照、车辆外观、车内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健全投诉举报接待和受理制度,逐案严肃处理,做好记录,归档存查,及时反馈并报主管机构备案;实施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开展“文明车厢”、“文明驾驶员”等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实行奖励、扶持政策,提升文明形象;积极推进科技化监控、管理进程,不断提高车辆管理、运营服务科技含量。另一方面是全面规范公交车行业经营行为:一是严格检查从业资质情况,主要检查从业人员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上岗证等是否齐全有效;二是严格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车辆结构和车辆设备、设施情况;三是严格检查运营标志情况,公交车是否按规定喷涂车门标识,是否设置线路牌、监督电话、乘客须知、儿童验高标线、“禁止吸烟”、“当心夹手”等服务和安全标识;四是严格检查经营行为情况,公交车驾驶员着装、仪表是否整洁规范,用语是否文明,服务态度是否和蔼,车辆外观和车内卫生是否完整清洁,车辆座套清洗更换是否及时,驾驶员运营中是否存在吸烟、接听玩手机、口出脏话、驾车唠嗑等问题,是否存在拒绝执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人员乘车问题,是否存在对乘车老人不管不顾、停车不稳即开关车门等问题。
总之,我局将在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强化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多渠道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局面,确保公交车行业服务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韩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桦甸到吉林客车运营现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桦甸至吉林客运班车大部分车辆老化、卫生不达标以及上午10点45分之后无直达快客问题,应当主要是吉林市吉隆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市对发的车辆。理由有两点:第一点,我市与吉林市对发的客运班车共有您说的50 辆,其中有23台是吉隆股份有限公司的,他们的车辆确实比较老旧,而我市公路客运有限公司的车辆均为两年半以内的中型以上高级客车,基本不存在车辆老化问题,车内卫生不达标的问题是部分存在的;第二点,上午10点45分之后无直达客车也是吉林市对发客车的原因。上午10点45分之前是桦甸的车发往吉林市,我们为了兼顾直达乘客和榆木、八道两个乡镇农民出行需求,将27台发往吉林市客运班车中的16台申请变更为直达班车。而10点45分之后发往吉林市的客运班车全部为吉隆股份有限公司反程车辆,他们的运行方式没有申请变更,许可机关是吉林市运输管理处,我市无管辖和许可权。
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在日常教育和监管中肯定存在力度不够等问题,尤其是在监督客运企业对司乘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上还有存在一定的缺失,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在下步工作中通过加大对客运企业和司乘人员监督检查力度、实施小型客车循环发车模式改革、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等方式,全面推动道路客运行业的转型升级,为全市人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郑玉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乡村公路毗邻镇区和工矿区路段适时铺设板油路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将协助各乡镇、永吉街道按照“四好农村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做好农村公路“十四五”老旧路维修规划工作,按照农村公路原改建年限、破损程度及所在路线交通量大小编制养护大修计划逐年予以维修改造。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姜庆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安置公交车站点事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共行业、民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出的“公交车司机反映4路公交车西行时因在福润明城东50米处向南拐至市民服务中心,而站点牌安置于福润明城门口,公交车必须来回绕行后再向南或向东行驶,建议将福润明城门口的公交站点向东移至十字路口和路口东侧,方便车辆通行。接到提案后,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召集行管机构和公交企业到公交线路现场进行了踏查和落实。
早在2019年9月份交通运输局为更好的方便市民出行,已针对市内1-8路公交车站点设置不合理,双向公交车站点站牌配置不对等、线路调整等问题责成行管机构对桦甸市内1-8路公交站点进行逐一踏查,调整个别线路的同时也确定了新增设立公交站牌57处(其中白钢柱一体式站牌5处,小灯杆站牌52处),包括新增设公交站点10处。新增设立的站牌相应位置也事先向相关的公安局、住建局和执法局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征询相应位置公交站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待复函同意后再进行的建设。建设投入使用后,市民反映良好,公交车线路日趋成熟,公交车运营平稳。
您提出的4路站点问题,即为2019年9月设立,系我局与住建局共同踏查确定位置,该处站点站桩设立于福润明城小区大门东侧道路绿岛内。2019年末,公汽公司、公交车司机均反映站点设置不合理,福润明城小区距路口只有50米,车辆转弯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反映后行管部门已将站点临时改设在路口东侧(耐克森轮胎门前)。经行管部门现场再次实地踏查和走访附近的商户、小区居民征询意见。一致普遍反映此处站点取消后改设在小区东侧耐克森轮胎处最为方便。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积极和公安局、住建局和执法局沟通协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继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和站点站牌建设,加大公交线路踏查力度,随时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及经营企业、运营车辆实际承受能力对公交线路等进行优化和调整,协调公交站亭建设单位吉林时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公交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增设相关站点、站牌,在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同时,既方便公交车行驶,又保障市民安全便捷出行。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黄元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交车上设置站点语音提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公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市现公交车目前确实不具备语音播报功能,确实不尽人意。您的建议非常好,对我市的城市形象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将从两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我市大部分公交车近年内将进行更新改造,初步计划将全部更新为8米左右新能源公交车,届时将全面、规范的统一安装语音设备,统一语种,统一设计播报内容以及外观标识。
二是我局已形成了《燃油补贴退坡资金使用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后,计划投资82.7万元,对全市所有公交车安装车载终端智能管理系统。届时将全面实现城市公交车双语音播报、运行轨迹查询、车辆运行班次编排、实时沟通对话、实时影像监控、数据统计分析等科技管理功能。此计划如得到市政府批准,预计2020年年底以前即可以完成。
桦甸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