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桦市监发〔2024〕4号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省市场监管厅、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工作职责,高标准完成各项法治建设任务,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会议精神情况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增强党员干部凝聚力。以“忠诚、守正、竞先、奉献”的桦甸市市场监管精神为引领,打造坚实的战斗堡垒。组织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领域工作环节和服务流程,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和效能;开展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文明城市、乡村振兴、“我为群众办实事”、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大调研大起底”民生问题调研等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群众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全面深入开展多形式学法活动,大力提升法律素质。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党内法规学习。将宪法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党员干部将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必学内容。二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精神,并就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做好贯彻工作作出工作安排。三是开展业务法律法规大学习。针对市场监管职能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多、法律法规立改废快的实际,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我局创新开展局长会前学法制度。四是开展系统业务学法大培训,利用“市场监管大讲堂”、综合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除安排学习业务知识外,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坚持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集中学习宪法2次、党内法规学习4次。坚持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活动。带头完成在线学法活动,督促本局工作人员全部完成网上学习培训任务。
2.组织局党组学习中央、省、市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进行工作部署。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并就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做好贯彻工作作出工作安排。
3.听取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汇报、召开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签批法治建设工作文件、请示、报告,组织开展或直接参与法治调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法治监督活动。召开会议讨论学习《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适用规则》、聘用法律顾问合同及重大处罚案件情况,积极配合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4.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通过党组会、中心学习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干部大会等形式强化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法治意识。
(二)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成立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桦甸市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及督促、检査、考核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政务服务局要求推进“放管服”改革基础工作、精简行政审批改革完成情况、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成情况、收费清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商事制度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优化政府服务改革完成情况、重点责任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行政审批服务案卷归档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九点工作认真落实并完成。
2.营商环境建设及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好全局牵头工作,组织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指定信用监督管理科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定专职联络人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协同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部门的时限和质量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每月向市软环境办公室报送一篇营商环境方面信息,向信用体系办公室报送两篇信用建设方面信息。2023年2月2日,召开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会议表彰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标兵单位8个、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39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义务监督员26人,新选聘义务监督员10名。强化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做好信用联合惩戒及信用修复工作。截止目前,将1058户未年报企业,233户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异常名录中;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将43户通过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录;在年报抽查中将44户经营场所无法联系、50户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帮助526户市场主体完成异常名录修复工作;帮助2名被冒名登记人员撤销名下5户市场主体;帮助8户药店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帮助5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推动容缺信用修复新举措,11月中旬,为减少信用异常对企业的影响,针对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报抽查因虚假公示原因列入异常名录的50户企业,统一开通为期10天的年报修改权限,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审核速度,对材料齐全的市场主体,全部实现“即来即办”,已帮助27户企业成功移出异常名录。
3.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新制定、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坚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适用规则》和《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二批)》,涉及的不予处罚事项共15大类117项,基本覆盖了职权范围内全领域。通过日常督促落实,全局本年度不予处罚共3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增长。经过不懈努力,包容审慎监管已经逐渐成为执法人员工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裁量标准,更成为保护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的守护神。
(三)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完善制度,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系统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场监管厅、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法》线上线下培训,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理顺,严格审查核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并按照司法部门的要求开展执法证申领工作。落实省厅对于运用行政执法协同办案系统的要求,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完整性。对重大执法决定除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外,依法开展重大执法决定负责人集体讨论,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2.完善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发挥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动年报事项“多报合一、信息共享”。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推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信用修复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形成失信惩戒到信用修复监管闭环高效运行。全局各分局、科室以线上线下培训和实操指导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监管领域各类数字化平台培训学习10余次。
3.围绕中心,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扎实推进民生、食品安全、知识产权领域“铁拳”执法行动,继续抓好打击侵权假冒等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加强教育“双减”监督检查。开展“雷霆”等综合专项监管工作。强化广告导向监管,整治净化检验检测市场。截至目前,全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9件。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今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民法典进机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餐饮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大培训、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科普宣传等。参加省厅、吉林市局举办的“市场监管大讲堂”等以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另要求全体人员完成国家市场总局50学时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2.创新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23年我局被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5件,对我局相关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均作出维持决定。被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4件,结案4件。针对我局多次出现因实名制投诉举报处理程序不清晰、导致多起投诉举报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情况,今年12月我局政策法规科结合具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向负责接收投诉举报材料和实际处理单位指明存在问题并提供具体整改建议意见,促进全局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能职责,防范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但学习内容单一、形式简单,未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未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对部门干部教育上也未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长远安排。
(二)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宣传形式较单一,共治氛围不浓厚。在法律普及方面,形式还需多样化,内容还不够丰富。法治宣传力度仍有待加强,尤其是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群众和企业认知跟不上改革步伐。
(三)执法规范性仍待提高。目前在我系统主要表现在对邮件举报投诉的处理不规范。对投诉举报法定处理时限不清晰,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我局牵头数个监管领域的联席会议,经常会有部门联合执法、抽查、监管的工作协作。目前,部门间联合执法沟通仍存在阻碍,虽然在跨部门执法中都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或者联席会议机制,但是这些机制、会议的作用发挥有限,仍有各自为政的情况,不符合当前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
四、整改措施
(一)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每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建立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长远安排和年度专项部署。
(二)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与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结合起来,利用公益宣传、微信、短视频等多媒体新形式,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形成让市场主体主动与被动学法相得益彰、自觉守法与处罚教育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提高执法规范性。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时时处处以职权法定、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相要求,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所有举报投诉事项,对属于自己管辖的要合法合理处理、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要依法告知投诉举报人处理路径和联系方式,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行政、司法资源浪费和增加、激化社会矛盾。
(四)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加强部门会商机制,提高联合监管、智慧监管意识,增强部门数据平台融合、相互推送便捷性,切实拓展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范围内,实行同时段对同一检查对象“综合查一次”。推进非现场执法、非现场监管,探索建立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为抓手,培养一批精通法律、综合能力强的行政执法干部。完善执法体系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年度普法工作。
(四)努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我局依法行政制度,压实责任,明晰权责,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履职。
(此件为主动公开)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