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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22013528525D/2024-0430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桦甸市人民政府启新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标      题: 桦甸市人民政府启新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2822013528525D/2024-0430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桦甸市人民政府启新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标      题: 桦甸市人民政府启新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桦甸市人民政府启新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街辖区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辖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吉林省防汛条例》《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吉林市防洪条例》《吉林市河道管理条例》《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桦甸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启新街道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 急处置。包括组织辖区居民的疏散和撤离。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稳定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

  (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在桦甸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街道党委书记赵立志、街道主任刘学文具体工作部署,街应急办、相关科室及各社区明确分工,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3)科学应对,联动高效。依据市防汛办、城防指发布的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等应急信息,加强街道与社区防汛协同工作联系,形成合力,建成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4)广泛宣传,提高能力。各社区、各网格在接到汛情预警信息和提示信息后,及时将各项防汛相关信息同步发送到各居民、商户微信群中,尤其要保证低洼易涝、一楼、平房住户及商户信息通知到位,推动建立有效的辖区洪涝灾害信息发布渠道。

  二、基本情况

  2.1 辖区概况

  启新街道办事处地处桦甸市城区东南部,东至市福利院东面内河道养鱼池中心线与永吉街道相邻,南至辉发河外河道中心航线与桦郊乡大龙村相望,西至人民路中心线与新华街道接壤,北至大兴街、东大街与胜利街道相连。区域面积为5.52平方公里,辖区人口为3.21万人,截至2024年4月,启新街道下辖3个社区:南环社区、向阳社区、新城社区。

  2.2 重点风险部位

  启新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重点风险部位集中为低洼易涝区域,其中有平房住户为15户24人,属于一般类转移人群。

  三、应急指挥体系

  3.1 指挥机构

  总 指 挥:赵立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刘学文(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

             王锡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

             赵成军(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

             毛占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大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盖洪澄(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李玟灼(街道副主任兼派出所长)

  成    员: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社区书记

  指挥部根据需要下设城区防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联系人:高健维,联系电话66274966。

  3.2 工作机构

  指挥机构处理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为街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电话:66274966。汛期内具体职责包括制定本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洪涝灾害应对的宣教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演练工作;承担市级防汛抗旱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3.3 成员部门

  成员部门包括启新街道应急办、综合办公室、启新派出所及启新街道下辖向阳社区、新城社区、南环社区。

  3.4 应急小组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我街现设立应急小组。具体小组成员如下。

  指挥决策组:  赵立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刘学文(街道办事处主任)

  监测预警组:  高健维(街道应急办负责人) 

  抗洪抢险A组: 赵立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王锡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毛占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抗洪抢险B组: 刘学文(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成军(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

                李大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宣传动员组:  各社区各网格员

  运输调度组:  曹席伟(综合办负责人)

  医疗救护组:  成绍梅(卫生健康服务站负责人) 

  后勤保障组:  曹席伟(综合办负责人)

  治安整治组:  李玟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舆情管控组:  刘先颖(舆情管控负责人)

  灾后恢复组:  三社区全体网格员及街道包保干部

  四、报告与预警

  4.1 信息报告

  为保障汛期内预警信息收发及时有效,街应急办制定人员值班表,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不得空岗,完成汛期汛情监测工作和信息上报任务,全体机关干部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处于随时听取统一调度状态。

  4.2预警发布

  4.2.1准备转移预警

  按照上级防指命令或接到低级别暴雨、洪水、内涝等预警信息时,街应急办应向各社区发布预警信息,各社区接到预警信息后,通过居民微信群等方式向辖区居民发布预警,并保证重点人群预警信息宣传到位,做好转移安置准备工作,同时应急小组按职责做好准备工作。

  4.2.2立即转移预警

  按照上级防指命令或接到高级别暴雨、洪水、内涝等预警信息时,街应急办应向各社区发布转移预警,各社区接到预警信息后,通过电话、居民微信群等方式向危险区群众发出语音报警,通知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同时包保干部及网格员应保证人员到位,确保转移群众能够安全、及时转移到安置点。应急小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五、应急处置

  5.1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共分为四级,从低到高依次为: 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5.1.1 四级应急响应

  5.1.1.1 启动条件

  当市防指发出Ⅳ级响应命令时,城区防指立即发布Ⅳ级应急响应。

  (1)城区内火龙河、辉发河、莲花河之一达到预警水位,且水位继续上涨;

  (2)中型河道、堤防发生局部滑坡、管涌;大中型水库水位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城区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呈继续上涨趋势;

  (4)城区部分道路、低洼地区、立交桥下出现积水或出现道路行洪现象。

  5.1.1.2 响应行动

  (1)根据城防指会商结果,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启动防汛预案。

  (2)加强值班值守,启动应急小组,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收发工作。

  (3)开展低洼易涝重点区域群众宣传防汛常识、转发防汛防台风预警工作。

  5.1.1.3 响应结束

  市防指发布终止Ⅳ级防汛应急响应时,城区防指宣布结束Ⅳ 级防汛应急响应。

  5.1.2三级应急响应

  5.1.2.1 启动条件

  当市防指发出Ⅲ级响应命令时,城区防指立即发布Ⅲ级应急响应。

  (1)城区内火龙河、辉发河、莲花河之一达到警戒水位,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2)中型河道、堤防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大中型水库大坝局部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等险情,威胁大坝安全;

  (3)城区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4)城区部分道路、低洼地区、立交桥下积水或道路行洪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1.2.2 响应行动

  (1)根据城防指会商结果,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启动防汛预案。

  (2)加强值班值守,启动应急小组,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收发工作。

  (3)开展低洼易涝重点区域转移群众工作。(其中新城社区2户2人,南环社区1户2人,向阳社区2户4人,详情见附件1)

  5.1.2.3 响应结束

  市防指发布终止Ⅲ级防汛应急响应时,城区防指宣布结束Ⅲ 级防汛应急响应。

  5.1.3二级应急响应

  5.1.3.1 启动条件

  当市防指发出Ⅱ级响应命令时,城区防指并入市防指统一指挥,由市防指发布指令。

  (1)城区内火龙河、辉发河、莲花河之一达到紧急水位,且水位继续上涨;

  (2)中型河道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造成溃堤、决口、倒闸;大中型水库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出现漫溢、溃堤等险情,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城区部分河道出现漫溢影响泄洪;

  (4)城区低洼地区、立交桥下积水较重,危及车辆、行人安全;

  (5)城区发生洪涝灾害,出现道路行洪、道路积水,造成城区主干道交通瘫痪。

  5.1.3.2 响应行动

  (1)根据城防指会商结果,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启动防汛预案。

  (2)加强值班值守,启动应急小组,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收发工作。

  (3)开展辖区一楼重点住户、商户及平房重点人群转移工作。(其中新城社区7户11人,南环社区2户4人,向阳社区6户9人,详情见附件2)

  5.1.3.3 响应结束

  市防指发布终止Ⅱ级防汛应急响应时,城区防指宣布结束 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5.1.4一级应急响应

  5.1.4.1 启动条件

  当市防指发出Ⅰ级响应命令时,城区防指并入市防指统一指挥,由市防指发布指令。

  (1)城区内火龙河、辉发河、莲花河之一超过紧急水位,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2)中型河道发生超出现状防洪能力的洪水或大中型水库水位临近警戒水位,发生特别重大险情;严重威胁大坝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城区发生洪涝灾害,出现严重道路行洪、道路积水,造成城区大面积交通瘫痪;

  (4)城区道路、低洼地区洪涝灾害严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发生山体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5.1.4.2 响应行动

  (1)根据城防指会商结果,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启动防汛预案。

  (2)加强值班值守,启动应急小组,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收发工作。

  (3)开展全辖区内所有1楼住户、商户及平房群众转移工作。(其中新城社区240户498人,向阳社区538户1055人,南环社区706户1294人,详情见附件)

  5.1.4.3 响应结束

  市防指发布终止Ⅰ级防汛应急响应时,城区防指宣布结束Ⅰ级防汛应急响应。

  5.2 抢险救援

  (1)当发生险情时,街应急办在及时向上级防办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2)后勤保障组迅速与已签订物资储备协议的超市取得联系,提供物资保障。

  (3)指挥机构组织三社区工作人员迅速召集社区抢险救援队员到低洼易涝等危险地区开展人员转移工作。若群众不愿撤离时,将详细情况报至启新派出所,请求执行强制撤离措施。

  (4)对可能造成次生危害的低洼易涝地区、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监测、防范。

  5.3 转移安置

  ( 1 ) 转移工作采取领导、干部、网格员层层包保负责的办法实施,压实层级责任,包保领导要对转移工作进行全方位跟踪,确保转移人群转移到位,按照预先制定好的指定转移路线有序开展转移工作。转移安置必须服从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确保安全。

  ( 2 ) 汛前街应急办实地研判确定转移路线、安置的具体地点,填写群众转移安置统计表。汛中定期组织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变更线路、地点。

  ( 3 ) 经研判,南环社区集中安置点确定为桦甸市第七中学,可容纳120人;向阳、新城社区集中安置点确定为桦甸市第八中学,可容纳760人。

  5.4 灾后处置

  医疗救护组第一时间与卫健部门取得联系,请求医护人员配合,共同开展辖区内各项医疗救护工作。

  运输调度组立即对集中安置点展开物资运输工作,保证物资配给充足,同时要掌握集中安置点居住环境情况,若缺少被褥等必需品,及时补充完善。针对紧急转移群众要根据其实际情况,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同时房间管理员要及时向转移群众发放食品、饮用水。集中安置点内每间房屋需张贴应急疏散图,每楼层预留两人进行值班值守工作,及时处理突发问题,若发生治安等问题,要及时报至治安整治组,请求增派警力维持集中安置点现场秩序。

  灾后恢复组配合卫健局防疫部门,对辖区内受灾地区进行集中病毒消杀,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舆情管控组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发现舆情隐患要及时处理。

  六、保障措施

  6.1 通讯准备

  汛期内,如遇到因通讯故障导致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时,街道外出抢险队员采用对讲机进行联系,确保防汛抢险工作顺利开展。

  七、管理更新

  7.1 实施与衔接

  本方案由街应急办编写,报至城防指备案。街应急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社区、辖区内重点企业编制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并与街应急办防汛防台风急预案进行衔接,报街应急办备案。

  7.2 更新与演练

  本预案根据当年各社区、应急办、抢险队人员及防汛物资及队伍变动情况,在每年汛期前进行微调,一般每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当发生大洪水、出现重大险情或社会经济状况、工程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由街应急办及时修订。

                                                                         桦甸市人民政府启新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