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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6644/2023-06875
分  类: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文机关: 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标      题: 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6644/2023-06875 分  类: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文机关: 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标      题: 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场、国有林保护中心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现将《常山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5日

 

常山镇2022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防火有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2023年省、吉林市、桦甸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吉林市、桦甸市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源头治理,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森林防灭火工作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多举措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宣传内容
  贯彻落实国家、省、吉林市、桦甸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及桦甸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吉林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3年森林防火通告》《桦甸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3年森林防火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森林火警电话“12119”等。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林区森林防火户外宣传物、警示物体系化设置工作。
  要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警示设施更新和维护工作,合理确定宣传警示物的布设密度和设置标准,在进山入林口、旅游景区、公路沿线、村屯等林区重点部位,更新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碑、警示牌、防火虎威威,广泛布设宣传条幅、亮化宣传旗阵、张贴“省命令、吉林市通告、桦甸市通告”,加强“防火码”和“太阳能小喇叭”的应用;二级以上森林火险天气,林区乡(镇)、村社,林场、防火检查站要及时悬挂、更换预警旗,强化森林防火预警提示,加大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二)创新宣传教育手段,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增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号召力。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宣传车、森林防火电子屏、警示物和彩旗阵等载体。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广泛、时效性强、互动性强等优势,积极尝试使用移动客户端提示、播放公益广告、短信等网络平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
  (三)大力开展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
  市森防指将5月12日定为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日,(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7日)、(10月1日至10月7日)为全市森林防火宣传周,4月20日至5月20日定为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月,各单位要紧扣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特色鲜明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林区群众节日集会的机会、在集市、农贸市场等地,通过设立宣传点、流动宣传车、宣传一条街、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和宣传纪念品等形式进行宣传;通过举办森林防火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六进”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进景区。结合贯彻落实《全域禁烧规定》、《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单、禁火令以及在农田集中的森林防火区边缘插“禁火旗”的做法,有针对性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规定。
  (四)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监管,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火灾发生。
  一是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部位严加管控。对重点火险区域要加大管控力度,增加巡护人员和扑火力量,高火险时段要派重兵死看死守,确保重点火险区域的安全。对火灾多发区域、坟地集中区域和幼龄退耕林要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严把火源入山关。二是要对重要时段和高火险时段严加管控。“清明”、“五一”、“十一”及春耕、秋收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时期,要高度重视,细致部署,各防火单位指挥机构要组织力量加强检查,加强巡逻,严查野外违章用火,确保火源不上山、不入林。三是对重点防范人员要严格管控。要对入林祭祀、生态旅游、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等重点人群严加管控,严守入林入口,逐一排查登记,进行文明用火和预防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
  (五)以点带面,坚持正面引领及反面警示宣传。
  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提升森林防火的社会关注度,深入挖掘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防火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要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特别大力宣传因农事用火、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被查处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同时要吸取近年来国内外森林大火的经验教训,深入开展以“牢记教训、警钟长鸣”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施。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好协调,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明确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切实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合实际,注重宣传效果。
  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事求是、精心策划,结合辖区、部门特点,以提升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和素质为切入点,充分利用“防火宣传周”“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创新、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做到生动、具体,确保宣传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注重时效,及时总结反馈
  镇森防指办公室要适时收集本级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撰写森林防火简报、防火动态,及时上报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并借助新闻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尤其要注意收集重点时段的图片、声像、文字资料,以便组织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及归档。防火期内,要认真总结及时上报防火动态,以防火简报形式报到市森防指办公室。
  各村、国有林场、国有林保护中心请于3月18日和12月6日前分别将本单位宣传工作方案和全年宣传工作总结上报镇森防指办公室。联系人:彭伟,联系电话:1390444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