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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509P/2024-0251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桦甸市人民政府明桦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6日
标      题: 明桦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282013528509P/2024-0251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桦甸市人民政府明桦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6日
标      题: 明桦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6日
明桦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2024〕2号)《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吉安委〔2024〕2号)《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吉市安委发〔2024〕5号)《桦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桦甸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桦安委发〔2024〕3号)要求,聚焦“五化”闭环工作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全生产“44条措施”、吉林市“74条具体措施”和桦甸市“47条具体措施”,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街及各社区党(工)委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我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职责分工
  (一)街道安委办职责
  统筹组织推动全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各社区、站办所制定并实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各社区、各站办所职责
  根据全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制定并实施本辖区、本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面深化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行动。
  1.各社区、站办所要依据实际工作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在干部任用上,侧重任用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的人员,重点解决安全管理(监管)队伍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等问题。
  2.各社区、站办所,面向企业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一线员工,建立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差异化“三管三必须”宣贯培训体系。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3.各社区、站办所结合本辖区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地、分批次地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4.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推动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名员工”。
  5.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通报、公示。
  6.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吉林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暂行规定》,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并上报行业监管(管理)部门。整改期限内,行业监管部门不进行处罚。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7.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8.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9.各社区、站办所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教育培训;
  10.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1.进一步落实《吉林省乡镇(街道)“五强”、村(社区)“四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党建引领,综合统筹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12.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按照省专业救援队伍标准,着力构建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演练和支撑保障。
  13.聚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各社区、站办所要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治本攻坚行动列入党委会议议题。聚焦群众身边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街道应急管理人员、社区治保主任和网格员等基层应急力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培训,广泛宣传并鼓励引导志愿者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
  (七)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4.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鼓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八)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15.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16.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项目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以及涉及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输配使用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全过程安全监管。夯实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聚焦“九小场所”“厂中厂、园中园”“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市场商场、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医疗机构、养老院、学校、幼儿园、下店上宅、老旧小区、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18.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四、进度安排
  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初)。编制印发明桦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社区、站办所制定子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3月至2025年12月)。各社区、站办所按照实施方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站办所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社区、站办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治本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突出问题。
  (二)坚持“五化”落实。坚持“清单化”管理,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照单履职、按单工作。坚持“图表化”推进,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战图集》,明确具体工作、推进措施、进展情况、成果形式、责任部门等,实行挂图作战。坚持“模板化”运行,各社区、站办所要注重发现培树一批标杆县区和企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模板,推广一批经验,取得一批成果。坚持“机制化”落实,要建立完善治本攻坚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推动力度。
  (三)加强安全投入。各社区、站办所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四)强化正向激励。各社区、站办所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有关要求
  (一)统筹审核把关。街道要及时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规定动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信息报送。街道应急办每季度调度各社区、站办所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度。
  (三)强化会商研判。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街道应急办适时开展会商研判,共同分析形势特点,研究阶段工作重点,探讨治本攻坚难点,寻找破难解困突破点,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同向发力、协调推进。
  (四)抓好督导检查。街道应急办和纪工委开展实地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各社区、站办所工作实际落实情况,查找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及时将督导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问题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
  (五)注重巩固提升。各社区、站办所要每半年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系统梳理总结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督促问题整改。
  联系人:孙思琦、刘天顺;联系电话:6622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