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82013528509P/2024-06334 |
分 类: | 委员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桦甸市明桦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07日 |
标 题: | 桦甸市明桦街道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桦明议字〔20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07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2013528509P/2024-06334 | 分 类: | 委员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桦甸市明桦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07日 |
标 题: | 桦甸市明桦街道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桦明议字〔20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07日 |
桦甸市明桦街道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桦明议字〔2024〕1号
周文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家庭宠物犬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不文明养犬行为在小区内时有发生,威胁老人和孩子安全,影响小区生活环境,是我街道物业治理的重点问题。为此,我们采用以下办法,倡导文明养犬。
一、加大宣传力度。社区网格长在居民微信群发送文明养犬须知,多次入户上门指导养犬人文明养犬。对屡教不改的协同社区民警上门规劝,同时告知,对犬只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犬只伤人等行为将依法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二、规范物业监管。在卫生城、文明城创建活动中,街道和社区加强了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从清理乱堆乱放到角落的犬类粪便都是物业治理重点内容。要求物业公司诚恳劝阻并做好清理,同时在小区显眼位置设置文明养犬标语,时刻提醒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三、强化业主自律。按照《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办法要求,每个小区都召开业主大会,以双三分之二标准通过本小区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是全省标准示范文本,是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自律性规范。在管理规约中第三章十五条1-9项明确规定了包含登记、免疫、犬种、犬吠、清洁、束犬绳等具体养犬细节。
下一步,我们将对辖区所有犬只进行登记,逐一进行疫苗接种、办理犬证。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提醒辖区居民自觉遵守《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周文杰委员,明桦街道高度重视小区文明养犬工作,多次督促社区做好宣传引导,监督物业公司规范履责,努力提高业主文明养犬意识,欢迎您来明桦街道视察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桦甸市人民政府明桦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7日